斗门区处于珠江三角洲的西南角,即磨刀门到崖门之间。即东经113°0.5′至113°25′,北纬21°59′至22°25′之间。从赤鼻岛至白蕉七围交界线,东西之间最宽33.4公里。总面积674.8平方公里。斗门雨量充沛,变率很大。年平均降雨量为1998.8毫米,最大年3339毫米(1973年),最少年为1171毫米(1963年)。年降雨量基本是自北向南递增,六乡镇以南地区,是全区降雨量较丰富的地区,中部黄杨山四周和西南部沿海地区为多雨中心,中心内以平沙农场最大,年降雨量为2250毫米以上。大于或等于0.1毫米的雨日150天左右,约占全年日数40%。北部上横、莲溪两镇为少雨区,也有1900毫米左右。主要农作物需水量,与降雨量比较,斗门区80%以上年份的降雨量超过作物需水量650毫米左右,30%的年份并可超过需水量1000毫米左右,只有个别年份明显亏缺。
斗门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